关于对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


年检工作的通知

 

各资产评估机构:

为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,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队伍素质,根据《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办法》(中评协[2005]187号)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情况,对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 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的主要内容:

(一)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(二)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;

(三)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连续

12个月;

(四)注册资产评估师年龄在年检基准日是否超过70周岁;

(五)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按规定接受后续教育;

(六)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受到刑事处罚;

(七)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及离所备案手续;

(八)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按规定履行《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章程》规定的义务;

(九)中评协及省评协规定的其他内容。

二、年检应报送材料

(一)资产评估机构

 12007年度资产评估机构工作总结;

2、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(附件1);

32007年度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(附件2);

 4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参加年检人员登记表(附件3)。

(二)注册资产评估师

 12007年度个人工作总结;

 2、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(附件4);

 3、注册资产评估师2007年度人事托管证明及托管交费收据复印件;

 4、个人执业会费交纳收据复印件;

 5、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原件。

 三、为做好2007年度年检工作,请各所报送年检材料时按顺序装订成册,报送的年检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认真审核签字,并加盖公章,于2008229前报我会。未按时报送年检材料和不符合年检条件规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,不予年检公告。

四、经我会审查后,对2007年度年检合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,将在贵州注协评协网站和《贵州注协评协通讯》2007年度年检通告专刊上予以公告。

五、年检合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于公告之日起半月内到我会领取证书。

联 系 人:胡蓉 

联系电话:0851-6818625

附件:1、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

2、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

3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参加年检人员登记表

    4、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

附件下载:

/upimg/soft/资产评估注册/2_080107093042.rar

   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○○八年元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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